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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交通发展事务中心行政财务办公室副主任张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云阳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县交通发展事务中心行政财务办公室副主任张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艳理想信念丧失,廉洁底线失守,多次与他人串供、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出国旅游;违反国家法律,违规侵占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公共财物。
张艳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艳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云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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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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